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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风小院”创建,赋能乡村末端治理
案例类型:围绕中心   | 浏览次数:237


案例简介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近年来,荣昌区将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以“建美丽庭院、树文明新风”为理念,创新开展以农家小院为治理单元的“新风小院”创建工作,把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效能有效覆盖到乡村最末端。

主要做法是:(一)突出党建引领,推动治理力量有效下沉。坚持乡村治理“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党建的牵引作用,增强乡村治理的政治引领和保障水平。一是整合治理资源。强化区委的统筹安排,由组织部门牵头,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将宣传、政法、司法、民政、农业农村、群团等11个区级部门,关于乡村治理的项目、资金、要求等进行全面梳理、优化打包,形成“党建引领、部门联动”的治理大格局。二是细化创建流程。组织联席会成员单位到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出台“新风小院”创建总体方案,整合构建党建引领、环境治理、“三治”融合等7大类、22个创建具体指标;制定“新风小院”建设九步工作法,提升创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明确工作责任。构建组织部门搭台、有关区级部门参与、镇街党(工)委落实、村(社区)党组织实施的工作责任体系。区委组织部定期召开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联席会,解决困难问题;镇街党(工)委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新风小院”创建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包点指导;村(社区)党组织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安排党建指导员对创建工作全程跟踪把关。将“新风小院”创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日常检查和定期调研督查范围,结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确保工作落实落地。(二)校准治理焦距,打通乡村治理“最后一米”。把治理单元从村民小组调整至10至30户的农家小院,实现治理精细化、精准化,通过小院示范、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把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效能覆盖到乡村最末端。一是赋予建设内涵。按照“党员宣传发动、村民自愿申请、村里审核上报、镇街评估筛选、区级复核把关”的流程,采取赛马机制,每年确定100余个农村院落开展创建。创建过程中,镇村党员干部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根据小院所在地的传统习俗、文化底蕴、产业发展等差异分类建设,做到“一院一主题、院院有特色”,增强吸引力。二是发挥党员作用。将党员在“新风小院”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情况,纳入党员“百分百工程”量化计分范围,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励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党员人数较多的小院,成立院党小组,增强政治引领。三是完善治理架构。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完善小院治理框架和议事规则;引导群众将素质好、能力强的党员推选为小院院长或副院长,由3至5名党员或群众组成小院理事会,负责院落内的会议组织、政策宣传、民情收集反馈等日常工作。(三)健全工作机制,激发乡村善治主体活力。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新风小院”创建始终,充分尊重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地位,让党建引领“三治融合”为乡村治理赋能。一是引领群众自治。村级党组织将“新风小院”作为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议事平台,对涉及到本院落的重要事务,由小院群众集体讨论后实施,实现乡村治理由“替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各院落在村级党组织指导和村规民约的框架下,制定小院院规、小院精神等,逐步实现小院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二是引领文明新风。镇村党组织在“新风小院”中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等评比活动并设立“红黑榜”,培育良好家风。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乡贤等开展“小院讲堂”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乡村治理提供丰润道德滋养。三是引领法治建设。发挥区司法局党委的指导作用,在小院建设中广泛融入法治元素;组织政法、公安、司法等单位党员干部和法律工作者到小院开展法治宣讲,让法治建设在乡村小院“落地生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0年,荣昌区已创建“新风小院”112个,2021年新申报创建“新风小院”111个。“新风小院”给乡村人居环境、群众精神面貌、邻里关系、乡村治理水平等带来了明显变化,全区2020年度民调安全感指数达99.17%,得到了农村群众的普遍支持和市级、国家有关部委高度肯定。


案例背景
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从根本上解决新时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推动乡村“有效治理”则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动力引擎。从各地实际看,受城乡发展不平衡等影响,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普遍不高,乡村治理还存在着许多困境和难题。一是党建引领弱化。抓好乡村治理,根本上要靠党的领导,但党建在引领乡村治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难点,如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员干部专业化治理能力偏低、党员示范带动作用不够等。二是治理机制僵化。现阶段乡村治理机制与乡村发展现状、群众需求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如乡村治理方式比较单一,很多是依靠命令式的行政管理手段实现;治理范围比较广、体量比较大,治理不精准;政府内部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的工作统筹,有限的乡村治理项目、资金、资源没有得到高效利用等。三是主体意识淡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从法律和制度上对村民自治提供了坚强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仍具有不愿参与、不会参与、不能参与等特点,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当前,我国农村正处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以有效的乡村治理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创新亮点
(一)突出党建引领,让治理方向更加准确。通过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将创建工作纳入镇(街道)、村(社区)党建工作内容,推动形成“左右协同、上下联动”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同时,坚持基层党组织在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把党员推选为院长,负责处理院落日常事务,更好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了基层治理的政治方向。

(二)紧扣基层实际,让治理焦距更加精准。结合成渝地区乡村院落实际情况,把治理单元从村民小组调整为10至30户的农家小院,实现治理精细化、精准化,通过小院示范、连点成线、连线成片,切实把基层治理的效能覆盖到乡村最末端。

(三)突出资源整合,让治理合力更加凸现。将组织、宣传、政法、司法、民政、农业农村、群团等11个区级部门,关于乡村治理的项目、资金、要求等进行全面梳理、优化打包,统一纳入“新风小院”创建工作当中,从而形成不同治理资源的叠加效应,不断增强乡村治理的保障水平。

(四)尊重主体地位,让治理效能更加彰显。秉持以政府“小投入”撬动群众“大参与”的理念,在“新风小院”创建过程中,注重发挥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自主参与“新风小院”创建全过程,逐步实现村民个体由管理“对象”走向治理“主体”,有效防止基层治理“大包大揽”的治理陷阱,有效解决“干部干、群众看”的治理困境,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


成果成效
“新风小院”给乡村人居环境、群众精神面貌、邻里关系、乡村治理水平等带来了明显变化,得到了农村群众的普遍支持,全区2020年度民调安全感指数达99.17%,相关做法获得了中央组织部、住建部、司法部等国家部委的高度肯定和新华社、半月谈、乡村干部报、重庆卫视等主流媒体报道。

一是党建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推进新时代的乡村治理,必须依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新风小院”搭建了党组织、党员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发挥了党组织、党员干部在乡村治理中的“引路人”作用。

二是治理资源得到整合利用。“新风小院”创建,通过强化政府系统内的资源共享和部门联动,形成不同治理资源的叠加效应,变“各自为政”为“合力共治”,构建了“齐抓共管”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三是基层群众得到广泛参与。基层治理的核心是人,而不是物或事。以“新风小院”为平台,通过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思想教育、文体娱乐、普法宣传等活动,从正面引导基层群众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推动“三治融合”,让群众更自觉自愿参与基层治理,提升了基层自治水平。

四是治理理论得到丰富完善。“新风小院”创建,有效推动了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建立了到院、到户的治理架构,创新抓好了乡村院落这一基本社会单元的治理工作,是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进一步丰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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