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水生态巡察政治保障功能
--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木兰溪治理重要理念的莆田巡察实践
一、背景描述
木兰溪是莆田“母亲河”,干流总长105 公里,流经18 个乡镇,流域面积1732 平方公里,历史上水患不断。为彻底根治木兰溪水患,习近平同志先后四次到木兰溪现场调研。在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之初,习近平同志指出:“治理木兰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现在已起步,但力度尚需加大。”
市纪委、市委巡察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当年对治理木兰溪水患的嘱托,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创新巡察监督方式,将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纳入日常监督、专项巡察范畴,为打造人水和谐的木兰溪样本提供保障。
二、创新情况
实行理念、组织、监督、巡改、责任“五位一体”贯通机制,着力发现和督促解决治理工作中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等问题,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落到实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变害为利、造福人民”目标。
三、主要做法
(一)理念一体贯通,上下对标融合
1.高位谋划推动。市委将监督检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首要任务,统筹谋划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专项巡察。市委林宝金书记要求把坚持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把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着力整治木兰溪治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6月22日,莆田市委书记林宝金结合开展“河长日”活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强调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把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作为重中之重。
2.三位一体联动。市纪委监委开展木兰溪重点攻坚项目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并将发现问题线索、查办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巡察组。市委组织部聚焦各级各部门落实木兰溪全流域治理情况开展一线专项考察,将项目一线干部作风、履职作为等方面信息提请巡察组关注。专项巡察组开展巡前调研,精准掌握真实情况。
3.双责同向发力。巡察组监督责任与被巡党组织主体责任同向而行、同向发力。市委专项巡察组针对木兰溪具体情况精准确定6个方面监督重点。被巡党组织主动摸排、整改本单位突出问题,如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APP,摸排漏登排污口7296个。
(二)组织一体贯通,问题精准画像
1.全方位摸清底数。召开巡前沟通会,听取相关单位在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向河长办等有关部门调取收集中央、省级环保督查以及河长制督查问题线索,梳理问题清单。
2.全流域科技巡察。将科技手段引入巡察,“水陆空”齐头并进。如市公安局成立木兰溪警务队,出动无人机分县区进行河流巡航,发现问题线索70条,破获刑事案件3起、查处行政案件7起。
3.全过程挂图作战。实施一县(区)一策,上游仙游重点监督源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中游城厢、荔城,下游涵江重点监督生活垃圾清理保洁、产业园区污水治理等重点攻坚项目落实情况。市专项巡察组绘制“木兰溪流域专项巡察作战图”,对巡察发现的11个重点问题精准定位上图,督促各责任单位倒排工作任务,确保整治任务完成。
(三)监督一体贯通,“巡”“查”交互推进
1.打造三支队伍。配强专项巡察组、交叉巡察组、巡察督导组3支队伍,实现市、县(区)、镇(街)三级一体部署工作,一体调度监督力量,一体落实各项工作。市级专项巡察组成员由纪检、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县区交叉巡察组成员均由异地派出,有效规避人为干扰,同时三个木兰溪流经重点县区的组长升格由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县区交叉巡察督导组组长由市级专项巡察组组长兼任,3名重点县区交叉巡察组组长同时兼任副组长。
2.创新三种方式。综合运用“常规+专项+延伸”多种方式,发挥力度叠加优势。坚持提级与常规同步,对木兰溪沿线5个重点镇(街)党委开展提级常规巡察。坚持专项与交叉互补,实行市县同频联动、县(区)异地交叉的巡察模式,对木兰溪流域流经的18个乡镇党委、县(区)直对应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坚持延伸与飞行并重,探索巡镇带村工作模式,对木兰溪流域沿线村居进行延伸巡察,并随机选取水质提升攻坚任务开展“飞行巡察”。
3.聚焦三个重点。紧盯基础工程建设、部门监管作风、问题整改三个重点精准发力。开展全市污水管网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大起底、大排查,发现规划不科学、建设标准不统一等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着眼破解作风顽疾,紧抓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有效消除监管盲区。紧盯中央、省级环保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质效,开展一线监督、现场核验,推动解决了水面河岸垃圾清理整治等一批突出问题。
(四)巡改一体贯通,全程深度督导
1.未巡先改。前移巡察监督关口,将收集到的有关问题在动员会上进行通报,督促被巡党组织自加压力,开展自查自纠。如仙游县主动成立三个督察组开展大起底、大排查,自查发现问题443个,排查入河排污口2317个,整治1911个,整治率82.5%。
2.边巡边改。建立联动监督、协同作战、一线整改机制,定期开展交叉巡察会商,督促责任单位对巡察发现问题即知即改,及时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一线治理的显著成效。
3.巡后续改。成立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问题整改督导组,组建巡察整改督促微信群,印发河道侵占整治等6个专题通报,督促各相关单位接续整改。如针对侵占河道突出问题,在巡察结束一个月内,已继续督促有关单位拆除195处3.62万平方米。
(五)责任一体贯通,坚定正向引领
1.约谈明责。帮助职能部门厘清各自监管职责,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形成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如针对小区污水设施规划验收、质量验收中职责不明确问题,多次约谈协调,明确规划和住建部门职责。
2.严肃问责。抓“关键少数”、看整改落实、为基层减负原则,聚焦一把手、直接责任人等重点对象,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
3.激励担责。开展“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项目一线专项考察,召开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工作表现突出人员推荐协调会,发现、推荐一批优秀干部,树立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建立巡察工作纳入全市绩效管理机制,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四、取得成效
针对木兰溪流域水质提升攻坚行动落实不力问题,对2名乡镇主官和1名市直部门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巡察期间共发现问题1085个,其中发现16个市直单位问题176个,5个县区问题384个,另移交边巡边改问题525个,已整改492个。巡察后木兰溪汇水支流水质优良比例提升3.4%,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20.7%。今年第一季度,木兰溪水质改善在全省考评排名第一。我市列入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城市名单。